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指南》中“期权经营机构每年应至少调整一次客户的买入额度”的规定,我司将于2024年12月20日重新核定股票期权客户的买入额度及有效期,相关调整事项如下:
一、调整对象范围
2024年以前开立股票期权账户且在2024年1月1日之后未进行过买入额度调整的股票期权账户(个人)。
二、调整核定标准
(一)买入额度调整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现行的买入额度标准执行,重新核定的买入金额取下述金额中的较高者:
1. 客户托管在我司的自有资产余额×特定比例系数(依据交易所及我司相关规定确定,分为10%、20%、30%三档)。
2、前6个月日均持有沪深证券市值的20%。
(二)沪市和深市额度分别调整,买入额度核定不足1万的,核定为1万。
(三)调整时,个人客户托管在我司的自有资产余额(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前6个月日均沪深证券市值均以2024年12月19日日终清算数据为准。
三、调整时间及有效期
我公司定于2024年12月20日收市后进行本年度的客户买入额度核定和调整,调整后的买入额度自2024年12月23日起生效。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买入额度调整后,公司将以客户股票期权账户为单位对客户的交易进行前端控制。如因买入额度调整导致客户已用买入额度超出新核定买入额度的,客户已有持仓可以持有到期,但不得再申报买入开仓委托。
(二)本次买入额度调整可能会导致客户买入额度降低,为避免影响期权交易,我司提醒客户关注股票期权账户情况,以保证账户正常使用。
(三)后续如需申请买入额度调整,请联系我司营业部办理。如有疑问,请联系财信证券客服热线95317或开户营业部。
特此公告。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