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票期权客户买入额度年度调整的公告 

时间:2024-12-13 13:20:14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指南》“期权经营机构每年应至少调整一次客户的买入额度”的规定,我司将于20241220日重新核定股票期权客户的买入额度及有效期,相关调整事项如下:

一、调整对象范围

2024前开立股票期权账户且在20241月1之后未进行过买入额度调整的股票期权账户(个人)

二、调整核定标准

(一)买入额度调整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现行的买入额度标准执行,重新核定的买入金额取下述金额中的较高者:

1. 客户托管在我司的自有资产余额×特定比例系数(依据交易所及我司相关规定确定,分为10%、20%、30%三档)。

2、前6个月日均持有沪深证券市值的20%。

(二)沪市和深市额度分别调整买入额度核定不足1万的,核定为1万。

(三)调整时,个人客户托管在我司的自有资产余额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前6个月日均沪深证券市值均以202412月19日日终清算数据为准。

三、调整时间及有效期

我公司定于20241220收市后进行本年度的客户买入额度核定和调整调整后的买入额度自20241223日起生效。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买入额度调整后,公司将以客户股票期权账户为单位对客户的交易进行前端控制。如因买入额度调整导致客户已用买入额度超出新核定买入额度的,客户已有持仓可以持有到期,但不得再申报买入开仓委托。

(二)本次买入额度调整可能会导致客户买入额度降低,为避免影响期权交易,我司提醒客户关注股票期权账户情况,以保证账户正常使用。

(三)后续如需申请买入额度调整,请联系我司营业部办理。如有疑问,请联系财证券客服热线95317或开户营业部。

 

特此公告。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