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满足企业与个人投资者多元化、全方位金融服务需求
Q可以绑定一家银行的其他银行卡吗?
同一银行的银行卡,只能绑定一张。
Q多银行存管业务是什么?
多银行存管业务是指一个证券账户下可以绑定多家银行卡的业务,比如您在我们公司开立了一个证券账户,开户时绑定了一家银行的银行卡,后续使用中,可以再绑定其他银行的银行卡。
Q多银行存管业务绑定的银行卡有上限吗?
最多可以绑定五家银行的银行卡(含主银行)。
Q多银行存管业务如何办理?
多银行存管业务(新增银行账户)操作流程请参考:https://stock.hnchasing.com/main/khfw/czzy/detail/10495.html
特别提醒:允许最多绑定5家银行(含主银行)。
Q新绑定了一张有资金的银行卡,为何发起银证转账时系统提示银行余额不足?
每添加一张银行卡会对应生成一个新的资金账户,一般是在客户号后按绑定先后顺序+01、02、03(主资金账号同客户号),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没有选择正确的资金账户。资金账户有主次之分,在进行银行转账时,应该先选择好银行卡绑定所对应的资金账号(财富大智慧可直接选择银行卡)。
Q绑定多张银行卡后,如何进行银证转账?
多银行存管银行转账操作如下:
1)财富聚财App:【财富】→【多银行】→【银行转证券/证券转银行】→点击XX存管,在弹窗中选择转账的存管银行→输入转账金额、密码→【转账】。
2)乐赚App:【财富】→【银证转账】→【转入/转出】→点击XX存管,在弹窗中选择转账的存管银行→输入转账金额、密码→【转入/转出】。
3)财富聚财电脑版:【股票】→【资金管理】→【银证转账】→【转入\转出账户】下拉菜单中选择所需要进行银证转账的资金账户→输入转账金额、密码→【转账】。
Q为何通过副资金帐户把钱转进来,但钱不见了?
交易软件中的“资金股份”只显示主账户中的资金,副账户中的资金不会显示在内也无法直接进行交易,需要通过资金调拨转入主账户。
内部调拨操作如下:
1.财富聚财App:【财富】→【多银行】→【资金内部划转】→【选择转出帐户\转入帐户】,【买入资金归集】→【一键归集】到主资金账户
2.乐赚App:【财富】→【银证转账】→【多银行存管】→【资金内部划转】→输入转账金额→【划转】,【资金归集】→【归集】到主资金账户
3.财富聚财电脑版:【资金管理】→【内部调拨】→【选择转出帐户\转入帐户】→【调拨金额】→【资金归集】
内部资金调拨为即时到账。
Q目前,财信证券网上开户支持17家银行的三方存管签约:
工商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华夏银行、建设银行、北京银行
交通银行、农业银行、浦发银行、上海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
中国银行、民生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
以上银行全部支持一步式签约,一卡可以绑定多券商账户。
Q目前,财信证券融资融券支持7家银行的三方存管签约:
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
以上银行全部支持一步式签约,一卡可以绑定多券商账户。
Q网上开户各家银行的签约及转账(三方存管签约时需使用本人开立的银行借记卡):
序号 | 银行 | 转账时间(交易日) | 签约流程 | 联系电话 |
1 | 工商银行 | 8:50-16:00 | 三方存管签约页面输入银行卡号 | 95588 |
2 | 光大银行 | 8:50-16:00 | 三方存管签约页面输入银行卡号 | 95595 |
3 | 广发银行 | 8:50-16:00 | 三方存管签约页面输入银行卡号 | 4008308003 |
4 | 华夏银行 | 8:50-16:00 | 三方存管签约页面输入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 | 95577 |
5 | 建设银行 | 8:50-16:00 | 三方存管签约页面输入银行卡号 | 95533 |
6 | 交通银行 | 8:50-16:00 | 三方存管签约页面输入银行卡号 | 95559 |
7 | 农业银行 | 9:00-16:00 | 三方存管签约页面输入银行卡号 | 95599 |
8 | 浦发银行 | 8:50-16:00 | 三方存管签约页面输入银行卡号 | 95528首笔银证转账需要银行端激活。 |
9 | 上海银行 | 9:00-15:00 | 三方存管签约页面输入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 | 95594上海银行的配折卡无法办理一步式指定 |
10 | 兴业银行 | 9:00-16:00 | 三方存管签约页面输入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 | 95561 |
11 | 招商银行 | 8:50-16:00 | 三方存管签约页面输入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 | 95555首笔银证转账需要由银行端发起,如网银、电话银行、手机银行、银行柜台等 |
12 | 中国银行 | 8:50-16:00 | 三方存管签约页面输入银行卡号 | 95566 |
13 | 民生银行 | 9:00-16:00 | 三方存管签约页面输入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 | 95568民生银行必须开通查询密码才能办理三方存管 |
14 | 邮政储蓄银行 | 9:00-16:00 | 三方存管签约页面输入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 | 95580 |
15 | 中信银行 | 8:50-16:00 | 三方存管签约页面输入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 | 95558 |
16 | 平安银行 | 9:00-16:00 | 三方存管签约页面输入银行卡号 | 95511首笔转账必须通过平安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发起操作。 |
17 | 北京银行 | 9:00-16:00 | 三方存管签约页面输入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 | 95526 |
Q融资融券三方存管各家银行的签约步骤须知(三方存管签约时需使用本人开立的银行借记卡):
序号 | 银行 | 一步式 | 签约流程 | 签约使用什么密码 | 签约后首次如何转账 |
1 | 工商银行 | 是 | 三方存管签约页面输入银行卡号 | 无需密码 | 签约完成后即可进行转账操作 |
2 | 建设银行 | 是 | 三方存管签约页面输入银行卡号 | 无需密码 | 签约完成后即可进行转账操作 |
3 | 交通银行 | 是 | 三方存管签约页面输入银行卡号 | 无需密码 | 签约完成后即可进行转账操作 |
4 | 农业银行 | 是 | 三方存管签约页面输入银行卡号 | 无需密码 | 签约完成后即可进行转账操作 |
5 | 中国银行 | 是 | 三方存管签约页面输入银行卡号 | 无需密码 | 签约完成后即可进行转账操作 |
6 | 兴业银行 | 是 | 三方存管签约页面输入银行卡号、取款密码 | 银行卡密码 | 签约完成后即可进行转账操作 |
7 | 招商银行 | 是 | 三方存管签约页面输入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 | 银行卡密码 | 首笔银证转账需要通过电话银行、网银(专业版、大众版)进行激活。 |
电话银行:拨打95555→1输入银行卡号、查询密码→3证券外汇及投资业务→1银证转帐→2融资融券银证转帐→输入货币代码(10人民币21港币32美元,输完请不要按#键)→1活期转证券保证金;2证券保证金转活期,请根据语音提示操作。 | |||||
网银专业版:请登录专业版选择一卡通“投资理财→证券→融资融券银证转账→修改转账限额”,请按界面提示操作。 | |||||
网银大众版:自助转账→银证转账→融资融券→活期转保证金/保证金转活期,按界面提示操作。 |
Q各银行银证转账时需验证什么密码(供参考,具体以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序号 | 银行 | 电话号码 | 银转证(银行端)输入什么密码 | 银转证(券商端)输入什么密码 | 证转银验证什么密码(券商端、银行端) | 机构客户:券商端是否可发起证转银 | 机构客户:券商端是否可发起银转证 | 是否支持券商端查询银行账户余额 |
1 | 工商银行 | 95588 | 无需校验 | 无需校验 | 资金密码 | 是 | 是 | 是 |
2 | 光大银行 | 95595 | 取款密码 | 无需校验 | 资金密码 | 是 | 否 | 是 |
3 | 广发银行 | 4008308003 | 取款密码 | 取款密码 | 资金密码 | 是 | 有条件支持,可能需要客户在银行开通权限,具体可咨询银行 | 是 |
4 | 华夏银行 | 95577 | 交易密码(三方存管柜台开通时候需要设定三方存管交易密码,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都可以分开设定。) | 交易密码(三方存管柜台开通时候需要设定三方存管交易密码,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都可以分开设定。) | 资金密码 | 是 | 否 | 是 |
5 | 建设银行 | 95533 | 取款密码 | 无需校验 | 资金密码 | 否 | 否 | 是 |
6 | 交通银行 | 95559 | 取款密码 | 资金密码 | 资金密码 | 是 | 否 | 是 |
7 | 农业银行 | 95599 | 取款密码 | 取款密码 | 资金密码 | 是 | 是(机构客户在银行柜台签约时,做“对公密码管理”交易,即可) | 是 |
8 | 浦发银行 | 95528 | 取款密码 | 取款密码 | 资金密码 | 是 | 否 | 是 |
9 | 上海银行 | 95594 | 取款密码 | 取款密码 | 资金密码 | 是 | 否 | 是 |
10 | 兴业银行 | 95561 | 取款密码 | 取款密码 | 资金密码 | 否 | 是 | 是 |
11 | 招商银行 | 95555 | 取款密码 | 无需校验 | 资金密码 | 是 | 是 | 否 |
12 | 中国银行 | 95566 | 电话银行密码 | 无需校验 | 资金密码 | 否 | 否 | 是 |
13 | 民生银行 | 95568 | 电话端:借记卡查询密码 网上银行端:交易密码 | 查询密码 | 资金密码 | 是 | 是 | 可咨询银行 |
14 | 邮政储蓄银行 | 95580 | 手机银行:交易密码(开通手机银行时设置) | 银行卡密码 | 资金密码 | 是 | 否 | 是 |
15 | 中信银行 | 95558 | 取款密码 | 资金密码 | 资金密码 | 1000万以上资金转账需要与证券公司预约 | 可咨询银行 | 否 |
16 | 平安银行 | 95511 | 取款密码 | 无需校验 | 资金密码 | 否 | 是 | 是 |
17 | 北京银行 | 95526 | 取款密码 | 取款密码 | 资金密码 | 否 | 否 | 是 |
Q网上开户怎么开?
网上开户请点击链接:https://kh.cfzq.com/,选择“证券开户”,输入手机号码注册后,按照系统提示操作。
Q网上开户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网上开户前,需准备如下材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需准备带有摄像头、麦克风的电脑或者像素比较好的智能手机(建议手机配好耳机),并且保持电脑和手机的网络通畅。
(3)本人银行卡。
Q网上开户的过程有哪些?
您登陆开户界面之后,只需进行上传证件照片、填写基本信息、三方存管、风险测评、视频录像等操作即可完成开户手续,全程3-5分钟即可完成。
Q新开立的账户什么时候可以交易?
一般情况下,新开的股东账户在您开户成功的第二个交易日可以进行交易。如果下挂的是老的股东账户,开户成功当天可以交易。
Q在财信证券新开股票账户,原来在其他证券公司股票账户绑定的银行卡还能不能用?
目前我司合作的17家银行都支持一银行账号对多券商。
Q网上开户进度怎么查询?
请您登录开户页面(https://kh.cfzq.com/),点击“证券开户”,输入您开户的手机号,获取验证码之后查询您当前的开户进度。
Q忘记客户号怎么办?
请您用手机登录交易软件“财富乐赚”,按以下流程操作:【财富】-点击“请登录”-选择“忘记交易密码或客户号”-选择“忘记客户号”,输入您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找回您的客户号。乐赚下载路径:https://stock.hnchasing.com/main/include/software.html
Q交易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请您用手机登录交易软件“财富乐赚”,按以下流程操作:【财富】-点击“请登录”-选择“忘记交易密码或客户号”-选择“忘记交易密码”,按照系统提示操作(操作过程中可选择资金密码重置)。业务办理时间为交易日9:05-15:57分。
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https://stock.hnchasing.com/main/khfw/czzy/detail/10478.html
Q身份证过期了如何办理?
请您用手机登录交易软件“财富乐赚”,按以下流程操作:我的-业务办理-选择“身份证信息修改”-点击“更新”,按照系统提示操作。
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https://stock.hnchasing.com/main/khfw/czzy/detail/10479.html
Q如何修改个人信息?
请您登录手机交易软件“财富乐赚”,按以下流程操作:我的-业务办理-选择“个人资料修改”,点击“修改”,按照系统提示操作。
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https://stock.hnchasing.com/main/khfw/czzy/detail/10480.html
Q风险测评过期了怎么办?
风险测评有效期为两年。请您点击https://wth5.cfzq.com/RISK输入客户号和交易密码,按照系统提示操作。业务办理时间7*24小时。办理后实时生效。
温馨提醒:风险测评每天默认次数为2次,风评中第六题中的学历选择请与个人信息保持一致。
Q我要变更存管银行怎么办理?
(1)同一家银行变更(如农行的A卡换成B卡):本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去指定三方存管银行办理即可。
(2)不同银行变更(如农行变更为工行)办理流程请点击链接:https://stock.hnchasing.com/main/khfw/czzy/detail/10496.html
Q我的账户休眠了,如何激活?
休眠账户激活操作流程请参照:https://stock.hnchasing.com/main/khfw/czzy/detail/13968.html
Q“一人多户”是什么意思?
“一人多户”就是一个人可以在多家证券公司开立股票账户,比如您在其他的证券公司开了股票账户(A股账户),同时也可以在财信证券再开一个股票账户(A股账户)。根据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最新规定,一个投资者在同一市场最多可以申请开立3个A股账户、封闭式基金账户,只能申请开立1个信用账户、B股账户。
Q什么时候可以开户?
财信证券提供7*24小时的网上开户,您随时可以提交开户申请的哦!
Q国债逆回购申报数量规则?
上海是1000张即10万元起点,深圳是10张即1000元起点。上海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万手;深圳债券回购竞价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张。
Q为什么操作逆回购时提示“申报价格超出范围”?
债券回购交易:
上海交易所规则----
集合竞价阶段的债券回购交易申报无价格限制。
连续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且不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该平均数的70%;
(二)即时揭示中无买入申报价格的,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最新成交价格中较低者视为前项最高买入价格;
(三)即时揭示中无卖出申报价格的,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最新成交价格中较高者视为前项最低卖出价格。
当日无交易的,前收盘价格视为最新成交价格。
深圳交易所规则-----
(一)债券质押式回购非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10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0%。债券质押式回购上市首日的有效竞价范围设置,由交易所另行规定。
(二)债券回购竞价交易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注: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超过有效竞价范围的申报不能即时参加竞价,转存于交易主机;当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取出申报,参加竞价。
Q债券逆回购如何计息?
2017年5月22日起按实际占款天数计息。
资金实际占款天数:是指当次回购交易的首次交收日(含)至到期交收日(不含)的实际日历天数,即:从成交日的下一个交易日至资金到账可取日,即是计息的天数(算头不算尾)。一般情况下,回购名义天数和资金实际占款天数一致,但在节假日前,因交易所市场节假日休市,会出现二者不一致的情况。
示例:
易日 | 回购品种期限N | 首次清算日T日 | 首次交收日T+1日(含) | 到期清算日T+N | 到期交收日T+N+1(不含) | 实际占款天数 |
周四 | 1天 | 周四 | 周五 | 周五 | 下周一 | 3天(即周五、周六、周日) |
周四 | 3天 | 周四 | 周五 | (周日顺延至)下周一 | 下周二 | 4天(即周五至下周一) |
周五 | 1天 | 周五 | 下周一 | (周六顺延至)下周一 | 下周二 | 1天(即下周一) |
周五 | 3天 | 周五 | 下周一 | (周日顺延至)下周一 | 下周二 | 1天(即下周一) |
周五 | 7天 | 周五 | 下周一 | 下周五 | 下下周一 | 7天(即下周一至下下周一) |
Q新规下新股申购规则:
新股申购规则 | 上交所 | 深交所 | ||
申购市值起点 | 1万元 | 1万元 | ||
市值标准 | T-2日之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市值 | T-2日之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市值 | ||
额度计算 | 10000元/申购单位 | 5000元/申购单位 | ||
申购单位 | 1000股或其整数倍 | 500股或其整数倍 | ||
申购上限 | 网上初始千分之一,且不超9999.9万股 | 网上初始千分之一,且不超9999.9万股 | ||
申购时间 | 9:30-11:30;13:00-15:00 | 9:15-11:30;13:00-15:00 | ||
首日上市交易规则 | 上交所 | 深交所 | ||
开盘集合竞价 | 不高于发行价格120%,不低于发行价格80% | 不高于发行价格120%,不低于发行价格80% | ||
连续竞价 | 不高于发行价格144%,不低于发行价格64% | ------ | ||
特殊报价规则 | 14:55-15:00收盘集合竞价 | 14:57-15:00收盘集合竞价 | ||
不高于当日开盘价的120%且不低于当日开盘价的80% | ||||
临时停牌 | 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10%以上(含) | 停30分钟且仅停一次 | 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10%以上 | 停牌一个小时 |
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20%以上(含) | 停牌持续到14:55 | 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20%以上 | 停牌持续到14:57 | |
新增规则 | 上交所 | 深交所 | ||
缴款时间 | 中签公布后,T+2日下午16点之前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 |||
其他规则 |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融资融券客户信用担保账户可以直接申购新股。同意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 |||
注:根据公司无效认购处理流程:投资者中签金额的大小进行排序,按照由小到大原则进行中签资金的认缴扣款,直到不足一股为止;对于中签认缴资金相同的多只新股,系统自动选择缴款标的。 无效认购处理的股数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1股,可以不为1000股/500股的整数倍。 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情形的,将被列入限制申购名单,自其最近一次放弃认购次日起的180日(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
Q怎样才能拥有新股申购资格?
如果要申购沪市新股,需T-2日之前20个交易日日均至少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沪市股票,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1000股。如果是深市新股,也需T-2日之前20个交易日日均至少要持有1万元以上深市股票,每5000元市值可以申购500股,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
Q如何查询我账户的申购权益是多少?
登录财信证券交易软件,进行查询。
财富聚财App:选择“新股申购”→“配售权益查询”;
乐赚炒股App:选择“新股申购”→“配售权益查询”;
财富聚财PC版:选择“新股申购“→“申购配售额度查询”;
财富快车版:选择“新股申购”→“新股申购额度查询”;
财富慧财App:选择“新购申购”→“申购额度”。
Q查询的申购权益数值是指可申购的股票数量还是指可申购的金额?
申购权益数值代表的是您可以申购的股票数量。
Q新股网上发行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1)T-1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刊登网上发行公告。
(2)T日,您可以查询申购额度后进行新股申购,沪市1万市值可以申购1000股,深市5千市值可以申购500股。
(3)T+1日,公布配号,组织摇号抽签。沪市每1000股配1个号,深市每500股配1个号。原T+1日申购资金验资环节取消。
(4)T+2日,公布中签结果。您可以在交易软件中查看是否中签及中签数量。中签的投资者应依据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16:00为补足中签缴款的最后时间点。
(5)T+3日,认购成功。
Q如何查询我的申购配号、中签结果?
您可以登录财信证券交易软件,进行查询。
财富聚财App:选择“新股申购”→“配号查询”/“中签查询”;
乐赚炒股App:选择“新股申购”→“配号查询”/“中签查询”;
财富聚财PC版:选择“新股申购”→“配号查询”/“中签查询”;
财富快车版:选择“新股申购”→“配号查询”/“历史中签查询”;
财富慧财App:选择“新购申购”→“其他”-“新股配号” / “新股中签”。
Q如何得知当天的申购的股票有哪些?
申购当天您可以登陆我公司交易软件,点击“新股申购”可以查询当天申购的股票,或者直接登录东方财富网、中财网媒体查询。
Q新股申购市值计算是否包括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不包括在新股申购市值范围内。市值是指T-2日(T日为申购日,下同)您持有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包括优先股、B股、基金、债券或其他证券。
Q如果T-2日之前20个交易日日均只持有1万元以上沪市股票,能否申购深市新股?
不能,在新股申购时,两市的市值分开计算,持有市值仅能用于本市场新股申购。
Q如有多个证券账户,应如何申购新股?持有市值如何计算?
对于每只新股发行,有多个证券账户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账户申购一次,如多次申购,仅第一笔申购有效。有多个账户的,持有市值将合并计算(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证券账户确认为同一投资者计算市值)。
Q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中融资买入的股票是否可以计算市值?
可以计算。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市值与普通证券账户合并计算。
Q同一天的申购权益可以重复使用吗?
可以重复使用,比如说,当天有多只新股发行的,您可以用已确定的申购权益重复参与多只新股的申购,且额度单独计算。
Q何时确定中签?中签后如何缴款?
新股申购日为T日,那么T+2日可以查询中签结果,如果中签,请确保T+2日16:00之前保证账户中有足额可用资金;连续12月内连续3次放弃认购的,自最近一次放弃认购起6个月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T+2日中签后,保证16:00前账户里有足额可用资金时,投资者无需操作,系统将自动扣款。
Q中签的股票何时上市?
新股的上市日期具体要看上市公司的公告。
Q投资者中签后出现新股认购资金不足情形的,如何处理?
投资者中签后应依据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将被视为放弃认购。放弃认购的新股将不被登记至投资者证券账户。如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放弃认购情形的,将被列入限制申购名单,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Q北交所合格投资者开通要满足什么条件?
个人投资者参与北交所股票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权限开通前 20 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关于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资产的认定:
可用于计算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证券账户,应为中国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以及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账户。中国结算开立的账户包括 A 股账户、B 股账户、封闭式基金账户、开放式基金账户、衍生品合约账户及中国结算根据业务需要设立的其他证券账户。
可用于计算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资金账户,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股票期权保证金账户及认可的其他账户等。
中国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内的下列资产可计入投资者资产:股票,包括 A 股、B 股、优先股、通过港股通买入的港股和股转系统挂牌股票;公募基金份额;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股票期权合约,其中权利仓合约按照结算价计增资产,义务仓合约按照结算价计减资产;北交所认定的其他证券资产。
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账户的下列资产可计入投资者资产:公募基金份额、私募基金份额、银行理财产品、贵金属资产等。
资金账户内的下列资产可计入投资者资产: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股票期权保证金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包括义务仓对应的保证金;上交所认定的其他资金资产。
计算各类融资类业务相关资产时,应按照净资产计算,不包括融入的证券和资金。
(二) 参与证券交易 24 个月以上。
关于参与证券交易经验的认定:
个人投资者参与 A 股、B 股和股转系统挂牌股票交易的,均可计入其参与证券交易的时间。相关交易经历自投资者本人一码通下任一证券账户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股转系统发生首次交易起算。
机构投资者参与北交所股票交易,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Q关于“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但未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情形的,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的规定,应如何理解?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即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使用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参与新股申购并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连续12个月”是指任意连续的12个月,滚动计算;放弃认购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只数计算。
例如:由于投资者A在2014年11月19日日终资金账户无足额资金,其当日应缴款的三只新股认购资金均不足,其结算参与人在2014年11月20日为其申报三次放弃认购。该投资者从次日(2014年11月21日)起进入限制申购名单并持续180个自然日至2015年5月19日。直至2015年5月20日起,该投资者方可正常进行新股申购。
在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11月19日期间,一旦该投资者再次发生放弃认购,如2015年8月12日其结算参与人为其申报了一次放弃认购,则由于其在连续12个月内有4次放弃认购,从2015年8月13日起该投资者将再次进入限制申购名单并持续180个自然日。
Q投资者同一天中签上海市场多只新股,且出现认购资金不足的,结算参与人如何分配多只新股的未到位资金?
对于这种情形,由结算参与人与投资者自行协商处理。结算参与人可与投资者提前约定处理方式并签署有关协议,一旦出现这种情形,结算参与人可根据事先约定,合理分配投资者申购多只新股的未到位资金。
Q什么是债券逆回购?
债券回购是指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时,以契约方式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由债券的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再次购回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
债券逆回购是指融券方(资金供应方)向融资方融出资金,在一定期限内暂时放弃资金使用权,并获得相应期限的债券抵押权,于回购到期日收回本金及相应利息的交易行为。
温馨提醒: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若交易所实施临时停市,将可能导致停市当日新达成及到期的回购业务延至下一交易日清算,相关交收相应顺延。投资者将可能因临时停市面临流动性风险。
Q如何开通债券逆回购?
投资者进行国债逆回购,需有已指定的上海A股证券账户或深圳A股证券账户。在签署《债券质押式融券回购委托协议》和《债券质押式融券回购交易风险揭示书》等业务申请文件并开通交易权限后即可交易。
开通操作指南请参考:https://stock.hnchasing.com/main/khfw/czzy/detail/10484.html
Q国债逆回购如何操作?
请您用手机登录交易软件“财富乐赚”,按以下流程操作:财富-国债逆回购-选择品种-交易,输入价格和数量,点击“国债逆回购借出”操作。
Q回购期限的名义天数和资金实际占款天数有什么区别?
名义天数是回购产品的期限,比如7天期回购品种GC007的名义天数为7天;
资金实际占款天数:是指当次回购交易的首次交收日(含)至到期交收日(不含)的实际日历天数,即:从成交日的下一个交易日至资金到账可取日,即是计息的天数(算头不算尾)。一般情况下,回购名义天数和资金实际占款天数一致,但在节假日前,因交易所市场节假日休市,会出现二者不一致的情况。逆回购特殊时间节点情况:
交易日 | 回购品种期限N | 首次清算日T日 | 首次交收日T+1日(含) | 到期清算日T+N | 到期交收日T+N+1(不含) | 实际占款天数 |
周四 | 1天 | 周四 | 周五 | 周五 | 下周一 | 3天(即周五、周六、周日) |
周四 | 3天 | 周四 | 周五 | (周日顺延至)下周一 | 下周二 | 4天(即周五至下周一) |
周五 | 1天 | 周五 | 下周一 | (周六顺延至)下周一 | 下周二 | 1天(即下周一) |
周五 | 3天 | 周五 | 下周一 | 下周一 | 下周二 | 1天(即下周一) |
周五 | 7天 | 周五 | 下周一 | 下周五 | 下下周一 | 7天(即下周一至下周日) |
Q债券回购交易购回价如何计算?
上海:购回价=100元+年收益率×100元×实际占款天数/365(天)
深圳:购回价=100元+年收益率×100元×实际占款天数/365(天)。
Q什么是可转债?
可转债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
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
Q可转债如何申购?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向原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以下简称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比例应当在发行方案中披露。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用于网上、网下申购。原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也可参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申购。
投资者网上申购日(T日)当天无需缴纳申购资金。T+2日,网上投资者应根据中签结果公告准备足额认购资金。
Q可转债网上申购数量如何规定?
深圳:最小申购单位为10张(每张100元),超过10张须为10张的整数倍。
上海:网上申购最小单位为1手(1000元),申购数量应当为1手或1手的整数倍。
Q可转债网上信用申购违约有哪些惩戒机制?
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第三次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且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可转债与可交换公司债券次数合并计算。
Q可转债的转股和回售是什么意思?
可转换债券转股:转换为股票时,需按转股价格进行转换,转股价格又称行权价格,是指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每股股份所支付的价格,在募集说明书中会约定;
回售是指债券持有人可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将所持债券卖给发行人。
Q可转债转换成股票的数量如何计算?
可转债转换成股票的数量(股)=转债手数*1000/转股价格;转股价格在发行可转债时,会在公告里面公布,可转债可部分或全部申请转为股票( 1手=10张 )。例如,客户持有某只可转债10张,转股价格是8元,则可转债转换成股票的数量(股)=1*1000/8=125(股)。
Q可转债的转股期限是多久?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债一般在发行结束6个月后,方可以转为股票;转股期限由发行人确定,具体可以查看F10里的公告;转股期内,可转债交易照常。
Q什么情况下对北交所无价格涨跌幅股票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一)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 30%的;
(二)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 60%的。
单次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 10 分钟,股票停牌时间跨越14:57 的,于 14:57 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临时停牌期间,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临时停牌期间不揭示集合竞价参考价、匹配量、未匹配量。
Q北交所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有什么规定?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 105%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 10 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
(二)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 95%或卖出基准价格以下 10 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低为准)。
前款所称买入(卖出)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最近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
开市期间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申报,不适用本条前述规定。
Q北交所股票涨跌幅限制
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30%。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涨跌幅限制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限制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限制比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票交易无价格涨跌幅限制:
(一)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首日;
(二) 退市整理期首日;
(三) 中国证监会或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一项情形不包括上市公司增发的股票。
Q北交所股票申报数量及变动单位
通过竞价交易买卖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 股。
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股票竞价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0万股。
股票交易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股票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人民币。
Q北交所股票申报类型
北交所股票申报类型有限价申报和市价申报。
限价申报指令应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交易单元代码、证券营业部识别码、买卖方向、申报数量、申报价格等内容。
市价申报指令应包括申报类型、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交易单元代码、证券营业部识别码、买卖方向、申报数量、保护限价等内容。
接受下列类型的市价申报:
(一)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对手方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对手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
(二)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本方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本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
(三)最优 5 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即该申报在对手方最优 5 个价位内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依次成交,剩余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四)最优 5 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即该申报在对手方最优 5 个价位内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依次成交,剩余未成交部分按本方申报最新成交价为限价申报;如该申报无成交的,按本方最优价格转为限价申报;如无本方申报的,该申报撤销;
(五)本所规定的其他类型市价申报。
市价申报仅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收盘集合竞价期间和盘中临时停牌期间,交易主机不接受市价申报。
市价申报采取价格保护措施,买入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保护限价,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保护限价。
买入保护限价是指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高买价,卖出保护限价是指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低卖价。
Q北交所股票竞价申报时间
北交所接受交易参与人竞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每个交易日 9:20 至 9:25 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14:57 至15:00 的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本所交易主机不接受撤销申报;在其他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
Q北交所股票竞价交易时间
北交所股票竞价交易时间:连续竞价股票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Q北交所股票交易方式
北京交易所交易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竞价交易;
(二)大宗交易;
(三)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Q成本价如何修改?
您可通过电脑软件财富聚财和财富快车修改成本价,修改后手机和电脑交易软件实现同步。
财富快车与财富聚财PC菜单栏:股票-查询-资金股份中进行修改。
图一:财富快车
图二:财富聚财PC
Q北交所网上申购有何规定?
北交所网上申购:
1.新股申报时无需市值要求。
2.投资者参与申购,应使用一个证券账户申购一次。同一投资者对同一只股票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或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申购多次的,以第一笔申购为准。
3.投资者参与询价、申购时,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且不得超过9999.99万股,如超过则该笔申报无效。
网上投资者进行申购时,申购股数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量的5%,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
4.申购时冻结资金,不得撤单。
5.T+3日查询申购结果。
Q北交所询价有何规定?
投资者参与询价、申购时,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 股或其整数倍,且不得超过 9999.99 万股,如超过则该笔申报无效。
询价时,每个配售对象应使用一个证券账户申报一次。同一配售对象对同一只股票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报,或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申报多次的,以最后一笔申报为准。
询价期间,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填报的拟申购股数不得超过网下初始发行量,如超过则该笔申报无效。
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得超过三个,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 20%。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按照价格优先原则保留有效价格,其他价格对应的报价无效。
采用询价方式的,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应当参与申购,其申购股数不得低于询价时填报的拟申购股数,且不得超过网下发行数量,否则该笔申购无效。
Q北交所询价申购时间?
投资者通过交易系统参与询价、申购的时间为询价日、申购日的9:15-11:30,13:00-15:00。
Q北交所股票交易手续费如何收取?
北交所股票交易费用如下:
1.佣金:最高不超过成交金额3‰,双边收取。
2.印花税:成交金额的1‰征收,卖出收取买入不收
3.过户费:成交金额的0.025‰,双边收取(一般包含在佣金内)
4.经手费:成交金额的0.5‰双边收取(一般包含在佣金内)
Q创业板网上申购额度?
A:
每5000元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为500股的整数倍。
最高申购数量不超过网上初始发行量的千分之一,且不超过999,999,500股,超过则该笔申报无效。
Q创业板权限当日申请,当日开通后,是否允许当日交易?
A:
创业板权限当日申请,当日开通后即可交易。
Q创业板新股网上申购条件?
A:
权限要求:符合创业板适当性条件,并开通创业板权限。
市值要求:同一身份证下的所有证券账户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的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大于等于1万元。
Q创业板网上申购流程?
A:
T日:申购。申购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
T+1日:查询配号。
T+2日:查询中签结果,如有中签需在16:00前准备好足够资金。
Q创业板申购账户规定?
A:
限一个账户:投资者应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参与网上申购。
限一次:每只新股发行,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
不得撤销: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对于同一只创业板新股,如果同一投资者使用了多个证券账户申购,以深交所系统确认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如果同一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申购,以深交所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Q开通创业板需要什么条件?
A:
投资者参与创业板交易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个人投资者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机构无资产和交易经验要求):
(一)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二)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关于资产认定标准如下:
一是可用于计算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证券账户,应为中国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以及投资者在会员开立的账户。中国结算开立的账户包括A股账户、B股账户、封闭式基金账户、开放式基金账户、衍生品合约账户及中国结算根据业务需要设立的其他证券账户。可用于计算投资者资产的资金账户,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股票期权保证金账户等。
二是中国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内的下列资产可计入投资者资产:股票,包括A股、B股、优先股、通过港股通买入的港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存托凭证;公募基金份额;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股票期权合约,其中权利仓合约按照结算价计增资产,义务仓合约按照结算价计减资产;回购类资产,包括债券质押式回购逆回购、质押式报价回购;本所认定的其他证券资产。
三是投资者在会员开立的账户的下列资产可计入投资者资产:公募基金份额、私募基金份额、银行理财产品、贵金属资产、场外衍生品资产等。
四是资金账户内的下列资产可计入投资者资产: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股票期权保证金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包括义务仓对应的保证金;本所认定的其他资金资产。
五是计算各类融资类业务相关资产时,应按照净资产计算,不包括融入的证券和资金。
关于交易经验认定标准如下:
个人投资者参与A股、B股、存托凭证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交易的,均可计入其参与证券交易的时间。相关交易经历自投资者本人一码通下任一证券账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生首次交易起算。首次交易日期可向中国结算查询。
Q开通创业板是否都需要签署《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
A:
两类投资者必须签署新版《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一是符合条件的新增普通投资者;二是希望参与注册制下创业板股票发行申购、交易的存量普通投资者。
存量普通投资者如未签署新版《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将无法参与注册制下创业板股票发行申购、交易。
专业投资者无需签署《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投资者为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之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
Q个人投资者如何开通创业板?
A:
购买创业板股票需开通创业板权限。
创业板开通:请您登录手机交易软件“财富乐赚”,选择“我的”—业务办理—点击“创业板重签/开通”,输入客户号和交易密码登录—点击立即办理,按照系统提示操作。
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https://stock.hnchasing.com/main/khfw/czzy/detail/10483.html
Q创业板股票及存托凭证证券简称及标识
A:
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股票及存托凭证上市首日证券简称首位字母为“N”;上市后次日至第五日,其证券简称首位字母为“C”。
二、本所对上市时尚未盈利、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及具有协议控制架构或者类似特殊安排的创业板发行人股票或存托凭证作出相应标识:
(一)发行人尚未盈利的,其股票或存托凭证的特别标识为“U”;发行人首次实现盈利的,该特别标识取消。
(二)发行人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其股票或存托凭证的特别标识为“W”;上市后不再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该特别标识取消。
(三)发行人具有协议控制架构或者类似特殊安排的,其股票或存托凭证的特别标识为“V”;上市后不再具有相关安排的,该特别标识取消。
特别标识在本所行情信息的产品信息文件中显示,并在深交所网站“市场数据>股票列表”栏目展示。
Q创业板股票申报数量?
A:
申报数量应当为 100 股(份)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或基金时,余额不足 100 股(份)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创业板股票限价申报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不得超过30万股,市价申报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5万股。
Q创业板临时停牌规定?
A: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盘中异常波动,本所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一)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
(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认定属于盘中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根据前条规定实施盘中临时停牌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单次盘中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
(二)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三)盘中临时停牌期间,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盘中集合竞价。
盘中临时停牌具体时间以深交所公告为准。
Q创业板股票的有效竞价范围?
A:
买卖创业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有效竞价范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
(二)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前款所称买入(卖出)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最近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
开市期间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申报,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Q创业板股票涨跌幅?
A:
深交所对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深交所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作出相应标识。
深交所对下列基金竞价交易实行的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一) 跟踪指数成份股仅为创业板股票或其他实行20%涨跌幅限制股票的指数型ETF、LOF或分级基金B类份额;
(二) 基金合同约定投资于创业板股票或其他实行20%涨跌幅限制股票的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比例不低于80%的LOF。
深交所向市场公布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的基金名单。
Q什么是创业板盘后定价交易?
A:
盘后定价交易,是指在创业板股票交易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以当日收盘价对盘后定价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交易方式。
Q盘后定价交易及申报时间
A:
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为盘后定价交易时间。盘后定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
开市期间停牌的,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不进行盘后定价交易。
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的申报可以撤销。撤销指令经本所交易主机确认方为有效。
盘后定价申报当日有效。
Q创业板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期股票交易制度
A:
深交所于2020年6月12日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将自按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行上市的首只股票上市首日起施行。
一、《特别规定》实施前,创业板风险警示股票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第3.3.15条规定,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5%。
《特别规定》实施前已进入退市整理期,且《特别规定》实施时仍处于退市整理期的创业板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交易机制适用《交易规则》的规定。退市整理期间,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二、《特别规定》正式实施后,根据《特别规定》第2.1条规定,创业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特别规定》正式实施后进入退市整理期的创业板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其他交易事项适用《特别规定》,《特别规定》未作规定的,适用《交易规则》及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Q财信证券融资融券交易使用什么客户端?
A:
财信证券客户推荐使用财信证券官方交易软件:电脑交易软件财富快车、财富聚财,手机交易软件乐赚、财富聚财、财富慧财。
Q证券公司为什么要求投资者在融资融券交易前提交保证金?
A:
为了控制信用风险,证券公司向投资者融资、融券前,应当事先向投资者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可以是现金,也可以以证券充抵。
投资者提交的保证金以及投资者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的全部价款,整体作为投资者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所生债务的担保物。
Q融资融券期限最长是多少?
A:
证券监管部门规定,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约定的融资、融券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6个月期限以内,客户可以随时偿还负债。2015年7月1日及以后到期的融资融券合约,客户可在合约到期前向公司申请展期,展期条件以公司公告为准;在此日期之前到期的合约,不予展期。
Q财信证券融资融券的利率是多少?
A:
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基准息费率的设定参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目前,我公司公布的融资融券客户融资年利率为8.6%、融券年费率为10.6%。如有调整,我们将通过适当的方式通知您。
Q融资融券息费是什么?
A:
融资融券息费是证券公司为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服务而收取的报酬,包括:融资利息、融券费用、罚息等。
投资者了结融资融券债务时,除了归还融资的欠款和融券的欠券外,还需偿还融资利息、融券费用等各类费用,融资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
具体的收费标准及其他收费事项投资者应依从签订的《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书》中的约定。
Q还款时,客户最晚需要在何时备足还款资金?
A:
应当在还款指定交易下达前备足资金。借款达到最长期限的,应当在还款前一个交易日备足资金。
Q质押的证券有“标的证券范围”吗?
A:
有,拟质押的证券应是当日财信证券公布的小额质押业务标的证券范围内的流通股。
Q请问可以提前还款吗?是否罚息?
A:
可以提前还款,暂不收取罚息。
Q如果到期日未能偿还负债或出现交易协议约定的违约情节,怎么处置?
A:
如果到期日未能偿还负债或出现交易协议约定的违约情节:
(1)客户到期如未偿还借款,允许延期30个自然日,延期期间按照每日万分之五计收罚息。若30个自然日后客户仍未还款,财信证券有权在下一交易日按照协议约定进行违约处置.
(2)客户若出现违约,财信证券还将视客户情节采取其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将客户列入公司信用风险名单以及调整客户可借额度等措施。
Q什么是融资融券交易?
A:
融资融券交易,又称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交易所上市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交易所上市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与现有证券现货交易模式相比较,投资者可以通过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扩大交易筹码,具有一定的财务杠杆效应。
Q开通融资融券账户有什么要求?
A:
开通融资融券账户须至少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申请开户当天,最近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50万元(其中证券类资产是指投资者持有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债券、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资产。如客户之前未在我公司开立普通账户,客户资产无法在系统中判别的,以客户提供的其他证券公司对账单为准)
(2)客户在我司交易满6个月或其他券商交易满6个月均可。(对客户交易时间的确认,以中登系统查询的客户首次交易日期为准)。
申请融资融券业务的客户还需符合公司对于融资融券客户的适当性要求,具体以公司制度为准。
Q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应做什么准备工作?
A:
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前,应当按照《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与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以及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并委托证券公司为其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投资者只能选定一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在一个证券市场只能委托证券公司为其开立一个信用证券账户。
Q什么是信用证券账户与信用资金账户?
A:
信用证券账户是客户为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向证券公司申请开立的证券账户。该账户是证券公司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的“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二级账户,用于记录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持有的担保证券的明细数据。
客户用于一家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信用证券账户只能有一个。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实现与普通证券账户之间进行证券划转。
信用资金账户是指客户在证券公司指定存管银行开设的资金账户。该账户是证券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的二级账户,用于记载客户交存的担保资金的明细数据。
客户只能开立一个信用资金账户。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实现与银行结算账户(银行卡)之间进行资金划转。
Q在其他券商开通过融资融券账户,怎么转到财信证券?
A:
如果您之前在其他券商开通融资融券业务,您需要先到原券商注销信用证券账户,然后到财信证券申请开通融资融券业务。
温馨提醒:由于中登公司端口限制,若您在原券商没有注销信用证券账户,则我司只能开出信用资金账号,无法开立信用证券账户,不能进行正常交易,建议您若要开通该业务,应该先去原券商注销信用证券账户。
Q客户的合同、单笔交易、证件即将到期时,公司将如何通知客户?
A:
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信函、面见中的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通知。
Q什么是融资融券账户自有资金?
A:
信用账户自有资金为担保物买入时可实际使用资金,即做担保物买入时系统显示的可用资金,也可以通俗的理解为账户内属于您本人,并由您自由支配的资金。
Q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有何限制?
A:
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不得买入或转入除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以外的证券,也不得用于参与定向增发、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和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申购及赎回、债券回购交易等。
Q财信证券融资融券账户资金能够参与货币基金吗?
A:
融资融券账户自有资金可以买可冲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内的货币基金。
Q融资融券交易公开信息披露包括什么内容?
A:
交易所在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根据证券公司在前一交易日22:00前报送的数据汇总,向市场公布以下信息:
(1)前一交易日单只标的证券融资融券交易信息,包括融资买入额、融资余额、融券卖出量、融券余量等信息;
(2)前一交易日市场融资融券交易总量信息。
Q融资融券交易规模有何限制?
A: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单只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信用账户担保物市值占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比例均达到 25%时,深交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
该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或者信用账户担保物市值占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比例降低至 20%以下时,深交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
单只标的证券的融券余量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量的25%时,深交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
该标的证券的融券余量降低至 20%以下时,深交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单只股票的融资监控指标达到25%时,上交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该股票的融资监控指标降低至20%以下时,上交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
单只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融资监控指标达到75%时,上交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融资监控指标降低至70%以下时,上交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
单只股票的融券余量达到该股票上市可流通量的25%时,上交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该股票的融券余量降低至20%以下时,上交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
单只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融券余量达到其上市可流通量的75%时,上交所可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融券余量降至70%以下时,上交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
Q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时,交易所可以采取什么监管措施?
A:
为了防范市场操纵风险,交易所对市场融资融券交易进行监控。当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时,交易所可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并向市场公布:
(1)调整标的证券标准或范围;
(2)调整可充抵保证金有价证券的折算率;
(3)调整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
(4)调整维持担保比例;
(5)暂停特定标的证券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
(6)暂停整个市场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
(7)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Q融资融券交易存在异常交易行为的,交易所可以采取什么监管措施?
A:
交易所对投资者融资融券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当融资融券交易存在异常交易行为的, 交易所可以视情形采取限制相关信用证券账户交易等措施。
Q持有普通证券账户和信用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如何履行信息报告、披露等义务?
A: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信用证券账户合计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及其权益的数量或者其增减变动达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比例时,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报告、披露或者要约收购义务。
Q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有关分红、派息、配股等权益如何处理?
A:
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的分红、派息、配股等权益处理,按照《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登记结算公司有关规定以及证券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约定办理。
Q什么是标的证券?
A:
标的证券是客户融入资金可买入的证券和证券公司可对客户融出的证券。
证券交易所规定融资买入的标的证券和融券卖出标的证券限于其认可的上市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及其他证券。证券公司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并公布公司允许的标的证券。
标的证券必须在证券公司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内,超出该范围的融资融券委托将被拒绝。
交易所和证券公司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整标的证券范围。
Q证券出现被调出标的证券范围等情况时,投资者如何处理相关融资融券关系?
A:
我公司有权根据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标的证券进行调整并将调整结果通知客户。标的证券被实施特别处理、终止上市、吸收合并、要约收购,我公司在交易所或证券发行人公告当日将标的证券调出标的证券范围。
当有证券被调出标的证券范围时,在调整公告日前尚未了结的融资融券合约依然有效,但在合同中有其他约定的,从其约定。标的证券被调出标的证券范围的,自调整生效日起,客户不能将其作为标的证券向公司申请融入资金或证券,但可以卖券还款或买券还券;被调整出公司标的证券范围的证券,在公司未作出进一步相关调整前,仍可作为可充抵保证金证券。
Q什么是保证金?
A:
保证金是指客户向证券公司融入资金或证券时,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一定比例的资金,保证金可以证券公司认可的证券充抵,证券公司认可的证券应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Q什么证券品种可以充抵保证金(担保品)?
A:
经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股票(A 股)、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等,可以充抵保证金。
同时,证券公司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经营情况、市场状况以及客户资信等因素,自行确定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名单,但其自行确定的名单不得超出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客户信用账户进行普通买卖,必须在证券公司所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内,超出该范围的普通证券交易委托将被拒绝。交易所和证券公司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及其折算率。
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交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必须在证券公司确定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名单上。
Q以证券充抵保证金时,如何计算保证金金额?
A:
交易所规定的折算率上限如下:
(1)上证180 指数成份股股票的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非上证180 指数成份股股票的折算率最高不超过65%;深证100指数成份股股票的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非深证100指数成份股股票的折算率最高不超过65%;
(2)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
(3)证券公司现金管理产品、货币市场基金、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
(4)被实施风险警示、暂停上市、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证券、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者为负数的A股股票,以及权证的折算率为0%;
(5)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
证券公司可以在不高于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证券流动性、波动性等指标自行确定各类充抵保证金证券不同的折算率。
投资者以现金作为保证金时,可以全额计入保证金金额;以证券充抵保证金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或净值按证券公司确定的折算率进行折算。
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某投资者信用账户内有100 元现金和100元市值的证券A,假设证券A 的折算率为70%。那么,该投资者信用账户内的保证金金额为170 元(100 元现金×100%+100 元市值×70%)。
Q按静态市盈率调整可充抵保证金折算率,对投资者有何影响?
A:
自2016年12月9日起,每周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计算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为负数的A股股票,并于下一交易日起调整其折算率为0。股票折算率调整后,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公司业绩亏损的股票,将不能折算为融资融券保证金。融资融券保证金可用额度将因此减少,客户可融资金额和融券市值将相应减少。
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公司业绩亏损的股票折算率调整为0后,交易所或公司未将其调出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的,投资者仍然可以使用自有资金买卖该股票;如调出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的,自调出日起,投资者不可在信用账户买入该股票。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我司官网发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调整公告。
Q什么是保证金比例?
A:
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具体分为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
保证金比例用于控制投资者初始资金的放大倍数,投资者进行的每一笔融资、融券交易交付的保证金都要满足保证金比例要求。在投资者保证金金额一定的情况下,保证金比例越高,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的规模就越小,财务杠杆效应越低。
证券交易所规定,自2015年11月23日起,融资保证金比例不低于100%,融券保证金比例下限维持为50%,证券公司在不超过上述交易所规定基础上,可自行确定相关的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目前我司设置融资保证金比例为110%,融券保证金比例不低于50%。
计算公式:可融资金额=保证金可用余额/融资保证金比例
例如:某客户信用账户中有100万元保证金可用余额,拟融资买入融资保证金比例为100%的证券B,则该客户理论上可融资买入100万元市值的证券B。
计算公式:可融券金额=保证金可用余额/融券保证金比例
例如:某客户信用账户中有100万元保证金可用余额,拟融券卖出融券保证金比例为80%的证券C,则该客户理论上可融券卖出125万元市值的证券C。
Q什么是保证金可用余额?
A:
保证金可用余额是指投资者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投资者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用保证金及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
也就是说,保证金可用余额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1)作为保证金的现金。投资者信用资金账户内的现金由作为保证金的现金和融券卖出所得现金两部分组成,其中融券卖出所得现金只能用于买券还券,不能作为保证金;
(2)充抵保证金的证券。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内的证券由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和融资买入证券两部分组成,其中充抵保证金证券部分直接经折算后计入保证金可用余额;
(3)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部分。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可计入保证金总额,如融资融券交易形成浮亏的,浮亏金额需全额从保证金可用余额中扣减;
(4)减去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占用保证金部分和相关利息及费用。
Q保证金可用余额如何计算?
A:
投资者进行每一笔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时所使用的保证金应以其保证金可用余额为限。其计算公式为:
保证金可用余额=现金+Σ(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市值×折算率)+Σ[(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Σ[(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Σ融券卖出金额-Σ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Σ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利息及费用
其中,折算率是指融资买入、融券卖出证券对应的折算率,当融资买入证券市值低于融资买入金额或融券卖出证券市值高于融券卖出金额时,折算率按100%计算。
Q什么是担保物?
A:
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以及客户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的全部价款,整体作为客户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所生债务的担保物,即客户信用资金账户和信用证券账户内的所有资产构成其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所生债务的担保物。
客户信用证券账户不得用于买入或转入除担保物及证券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以外的证券。
Q什么是维持担保比例?
A:
维持担保比例是指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
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当前市价+利息及费用总和)
客户信用证券账户内的证券,出现被调出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被暂停交易、被实施特别处理等特殊情形或者因权益处理等产生尚未到账的在途证券,会员在计算客户维持担保比例时,可以根据与客户的约定按照公允价格或其他定价方式计算其市值。
例如:客户信用账户内有现金20万元,融资买入股票A,数量1万股,价格10元;融券卖出股票B,数量0.5万股,价格20元。(假设利息及费用不计)
则此时信用账户内现金变为:30万元(20万元+0.5万×20元)
融资买入金额为:10万元(1万×10元)
维持担保比例为:(20万 +10万+1万×10)÷(10万+0.5万×20元)=200%
(1)维持担保比例降低的情况:
A、当股票A价格不变,股票B上涨到25元,此时维持担保比例为:
(20万 +10万+1万×10)÷(10万+0.5万×25)=177.78%
B、当股票A下跌到8元,股票B上涨到25元,此时维持担保比例为:
(20万 +10万+1万×8)÷(10万+0.5万×25)=168.89%
(2)维持担保比例升高的情况:
A、当股票A上涨到15元,股票B价格不变,此时维持担保比例为:
(20万 +10万+1万×15)÷(10万+0.5万×20)=225%
B、当股票A上涨到15元,股票B下跌到15元,此时维持担保比例为:
(20万 +10万+1万×15)÷(10万+0.5万×15)=257.14%
C、当股票A、股票B价格均不变,用现金偿还8万元融资(或买券还券市值8万元)后,此时维持担保比例为:
(20万+10万-8万+1万×10)÷(10万+0.5万×20-8万)=266.67%
由以上实例可见,融资买入股票和融券卖出股票的价格发生变化,会使维持担保比例出现降低或升高的情况;通过偿还融资或融券债务,可以提高维持担保比例。
Q投资者可不可以提取保证金?
A:
当投资者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投资者可以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划转充抵保证金的证券部分,但提取现金、划转证券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
提取现金是指将现金从信用资金账户转入银行结算账户(银行卡)后,在银行端提取;划转证券是指将证券从信用证券账户划转到普通证券账户。
Q客户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低于警戒线和平仓线,公司将如何通知客户追加担保物?
A:
公司将按合同约定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电话等多种方式或其中之一的方式通知客户追加担保物。
Q融资融券交易相关重大事项如融资融券利(费)率政策、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等发生调整时公司将如何向客户公示?
A: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系统公告等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公司信用客户公示。
Q融资融券投资者教育专栏
A:
财信证券官网融资融券投资者教育https://stock.hnchasing.com/main/business/xyyw/rzrq/index.html
上海交易所融资融券投资者教育http://edu.sse.com.cn/college/optional/margin/
深圳交易所融资融券投资者教育http://investor.szse.cn/knowledge/stock/margin/index.html
Q港股通的红利税如何收取?
A:
A股市场为鼓励长期投资,对股息红利的税率按持有期不同来扣缴红利税。但是港股通则没有类似制度安排,对个人投资者而言,港股通的股息红利,不管持有时间的长短,都要交20%的税,由相关公司或机构代扣。
Q港股通为什么一旦买入或者卖出,盈亏会显示亏损那么多,或者盈利那么少呢?
A:
买卖港股通股票,以港币报价成交,而投资者实际支付或收取人民币,然而交易后,是按照参考汇率计算盈亏的,在清算结束后,才能按照结算汇率来交收,所以客户等清算后,盈亏才会显示正常。
参考汇率不等于结算汇兑比率。由于采用净额换汇安排和成本金额均摊原则,结算汇兑比率一般都会优于前述参考汇率。即,日终清算后,投资者的港股买入交易,按卖出结算汇兑比率计算出的、实际需要支付的人民币,一般将少于证券公司日间按卖出参考价所计算出的金额。反之,日终清算后,投资者的港股卖出交易,按买入结算汇兑比率所计算出的、实际可以得到的人民币,一般将多于证券公司日间按买入参考价所计算出的金额。
提示投资者注意,港股通交易日与交收日之间汇率波动不影响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的资金交收,投资者无需承担交易日与交收日之间的汇率变动风险。极端情况下离岸人民币市场发生大幅度波动时,有可能出现结算汇兑比率劣于参考汇率的结果。投资者需及时关注离岸人民币市场并查看资金账户余额,防止资金账户出现透支。
Q投资者买入或卖出港股通股票在半个交易日时,交收日怎样确定?
A:
如果圣诞节前一天(12月24日)、元旦前一天(12月31日)和农历新年前一天(农历腊月三十)为工作日,则香港市场上述日期为半日市:上午半天交易,且当日不是港股通交收日。那么,半日市(T日)、半日市前一交易日(T-1日)交易证券的交收均在T+2日完成。
例如:12月22日、12月23日为港股通交易日,12月24日为港股通半日市,12月25日至12月28日为圣诞期间休假日。
12月29日将完成:12月22日交易资金的交收、12月23日及12月24日组合费、公司行为资金的交收;
12月30日将完成:12月23日、12月24日交易资金的交收、12月29日组合费、公司行为资金的交收。
Q什么是香港市场公司行为?什么是香港市场公司行为资金?
A:
公司行为是香港证券市场对包括派发现金红利、股票红利、投票、参与新股发行认购、供股、公开配售、公司收购、分拆合并等涉及上市公司及其股票相关业务的统一用语。
公司行为资金是指因上述公司行为相关业务所产生的资金收付。如,投资者收取红利资金,或因参与供股业务缴纳供股款等。
Q中国结算提供哪些名义持有人服务?
A:
目前,中国结算可提供的名义持有人服务包括:(1)现金红利派发、送股、股份分拆及合并、投票、公司收购及出具持有证明等服务;(2)依照有关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额度内供股、额度内公开配售和以股息权益选择认购股份的服务。
Q中国结算暂不提供哪些名义持有人服务?
A:
依照有关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中国结算暂不提供超额供股和超额公开配售的服务,不提供新股发行认购服务。
Q什么是“供股”行为?
A:
“供股”是指联交所上市公司向现有证券持有人作出供股要约,使其可按持有证券的比例认购证券。供股权可通过二级市场进行转让。可超额认购,超额认购部分可获配数量取决于中签率。提示投资者注意,(1)为确保供股缴款结算和换汇的时效性,中国结算设定的供股权申报截止日早于香港结算设定的截止日三个沪市/深市工作日。(2)供股交易不影响供股权申报,供股申报确认结果以港股通投资者缴款结算时的供股权可用数量(实际供股权持有量扣除卖出未交收和已冻结数量)为限确定。
例:H股03968招商银行的供股详情为每10股招商银行股票可认购1.3股新的招商银行股票,每股认购价为港币10.06元。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持有1500股招商银行股票,将可获配195股供股权。计算方法:1500/10×1.3=195股供股权。在获得供股权以后,该投资者可选择是否行使供股权:⑴选择行使供股权,投资者可以每股港币10.06元的价格获配195股招商银行股份;⑵在交易期间内通过股票市场出售供股权;⑶不采取任何行动,则供股权失效。
Q什么是“公开配售”行为?
A:
“公开配售”是指联交所上市公司向现有证券持有人作出要约,使其可认购证券。公开配售处理与供股类似,区别在于公开配售权益不可通过二级市场进行转让,只能行权申报。
例:港股01226中国投融资的公开配售详情为每持有两股现有股份获发1股发售股份,每股认购价为港币0.2元。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持有1500股中国投融资股票,则该投资者可以以每股0.2元的价格获配750股股份。计算方法:1500/2×1=750股。
Q什么是沪港通?
A:
沪港通是“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的简称,包括沪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
其中,沪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通过联交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SPV),向上交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上交所上市股票。
港股通则是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通过上交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SPV),向联交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联交所上市股票。
为帮助内地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港股通交易规则,掌握投资知识,知晓投资风险,除非特别说明,这本小册子以介绍港股通投资的相关知识为主。
Q什么是深港通?
A:
深港通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的简称,是指深交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联交所”)建立技术连接,使两地投资者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深港通包括深股通和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下称“港股通”)两部分。其中,深股通是指香港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经由联交所在深圳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SPV),向深交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深交所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是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深交所在香港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SPV),向联交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联交所上市的股票。
Q财信证券客户开通港股通权限应满足什么条件?
A:
(1)符合下列条件的客户可以申请开通港股通交易权限:
1)自然人投资者在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在申请开通权限前二十个交易日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其中不包括该客户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2)机构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3)客户在以往交易中无重大违约事项,信誉良好;
4)客户具备较丰富的证券投资经验和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
5)客户账户为合格账户且交易结算资金已经纳入第三方存管;
6)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规定的禁止或者限制参与港股通交易的情形;
7)公司规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2)下列客户,不得受理其港股通业务申请:
1)利用他人名义申请者;
2)违规使用他人证券账户者;
3)未按规定提供真实资料者;
4)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或重大违规记录者;
5)市场禁止或限制进入者;
6)反洗钱黑名单客户;
7)公司认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其他情形。
其中,不良诚信记录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近两个月个人信用报告或其他信用文件为判断依据。
(3)普通投资者还需通过《港股通业务基础知识测评》考试,考试结果在80分(含)以上方可申请开通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
(4)对于风险测评结果为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的客户,营业部不得接受其港股通业务权限开通申请。
Q如何开通港股通?
A:
请您登录手机交易软件“财富乐赚”,选择“我的”—业务办理—点击“沪港通开通”/”深港通开通”—点击“立即办理”,按照提示完成申请。业务办理时间:交易日09:05-15:57分。
深港通开通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https://stock.hnchasing.com/main/khfw/czzy/detail/10486.html
沪港通开通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https://stock.hnchasing.com/main/khfw/czzy/detail/10485.html
Q财信证券客户参与港股通业务,是否需要新开立证券账户?
A:
您可通过现有沪市A股账户(需指定在我公司)或深圳A股账户参与港股通股票交易,不需要新开立证券账户。
Q港股通的业务规则在哪里可以查询?
A:
沪港通业务投资者教育专区网址 http://edu.sse.com.cn/col/shhkconnect/home/。
深港通业务投资者教育专区网址http://investor.szse.cn/knowledge/stock/szhk/index_3.html
Q财信证券客户如何获得港股通股票信息?
A:
可以通过登录联交所“披露易” 网站获取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披露易”网址http://sc.hkexnews.hk/TuniS/www.hkexnews.hk/index_c.htm
Q港股通上市公司的最新信息及公告何时会刊登在“披露易”网站?
A: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应当通过联交所电子呈交系统“披露易”网站发布公告。该系统的操作时间为每个交易日上午6:00至下午11:00,以及前一非交易日下午的6:00至下午8:00。
提示投资者关注,不同类型文件在“披露易”网站刊登的时间不尽相同:
一是公告及通告不得在正常交易日上午8:30至中午12:00或下午12:30至下午4:30期间,或者在圣诞节前夕、元旦前夕及农历新年前夕(不设午市交易时段)上午8:30至下午12:30的期间刊登。但是,海外监管公告、没有附带意见的股价或成交量异动的澄清公告、没有附带意见的新闻报道或报告的澄清公告、短暂停牌或停牌公告这四项公告不受此约束,投资者可以及时了解。
二是股息及业绩公告,一般应在正常交易日中午12时至下午12时30分、或下午4时30分收盘后公布。
三是例如“通函”及“年报”等其它类型的上市公司文件,在交易日上午6:00至下午11:00期间,及前一非交易日下午6:00至下午8:00期间随时刊登。
投资者在了解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就可以在“披露易”网站的“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栏中浏览香港上市公司发布的最新公告了。
Q财信证券客户如何交易港股通股票?
A:
如果您已经在我公司开通港股通交易权限,可通过电脑交易软件财富快车或财富聚财,手机交易软件财富聚财、乐赚进行港股通交易。
Q港股通交易的股票实行T+2日交收,与目前A股交易有什么区别?
A:
港股通实行T+2交收制度,卖出股票的资金T日可用于购买港股,T+2日可用于A股交易,T+3资金可转出。A股卖出股票的资金T日可用,T+1日可取。
Q通过港股通买卖港股使用哪种货币?
A:
港股通交易采用港币报价,人民币支付的交收方式。
Q港股通交易以“手”为买卖单位,一手的股数是多少?
A:
“手”在香港证券市场术语中,即一个买卖单位。不同于内地市场每买卖单位为100股,在香港,每只上市证券的买卖单位由各发行人自行决定,可以是每手20股、100股或1000股等。投资者如果想查阅每只证券的买卖单位,那么可以登录联交所网站,在“投资服务中心”栏目内,选择“公司/证券资料”,输入股份代号或上市公司名称以查询。
Q港股通交易涉及哪些费用?
A:
除佣金之外,参与港股通交易还需要缴纳一系列税费,包括:印花税、交易征费、交易费、交易系统使用费、股份交收费、证券组合费。具体详见表1、表2:
【表1】
大类 | 小类 | 项目 | 缴付对象 | 收费/计算标准 |
交易税费 (交联交所或由联交所代收) | 交易税费 | 印花税 | 印花税署 | 双边,按成交金额的0.1%计收(取整到元,不足一元港币按一元计)。 |
交易征费 | 证监会 | 双边,按成交金额的0.0027%计收,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 ||
交易费 | 联交所 | 双边0.005%(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 ||
交易系统使用费 | 双边,每笔交易0.5元港币。 | |||
结算收费 (交香港结算) | 结算及交收服务 | 股份交收费 | 香港结算 | 双边,按成交金额的0.002%计收,每边最低及最高收费分别为2元港币及100元港币(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
存管及公司行为服务 | 证券组合费 | 香港结算代理人 | 根据持有港股的市值设定不同的费率,详见表2。 |
【表2】
持有港股的市值(币种:港币) | 年费率 |
小于或等于港币 500亿元 | 0.008% |
大于港币500亿元,小于或等于2,500亿元 | 0.007% |
大于港币2,500亿元,小于或等于5,000亿元 | 0.006% |
大于港币5,000亿元,小于或等于7,500亿元 | 0.005% |
大于港币7,500亿元,小于或等于10,000亿元 | 0.004% |
大于港币10,000亿元 | 0.003% |
Q什么是“以股息权益选择认购股份”?
A:
“以股息权益选择认购股份”是指在联交所上市公司派发含股利选择权红利时,投资者选择接受股票而非现金的行为。
在中国结算设定的股利选择权申报期内,投资者可通过指定交易券商进行股利选择权的申报、查询和已申报选择权的撤销。申报的数量应为申报选择股票股利的红利权数量。
提示投资者注意,为确保在香港结算规定的时间内向其汇总提交港股通投资者股利选择权的意愿征集结果,中国结算设定的股利选择权申报截止日较香港结算截止日早两个沪市/深市工作日。
Q港股红利派发与A股相比有什么差异?
A:
主要差异包括:(1)港股红利可能派发除港币外的其他外币,中国结算将在换汇后统一以人民币形式将红利资金发给投资者。(2)港股红利可能有股利选择权,即,投资者可以申报不超过股权登记日所记录的红利权数目,选择以股票股利代替现金股利。(3)2014年以来,上海市场实施上市公司红利R+1发放,港股因存在股利选择权等情况,红利登记日与红利资金实际派发日之间间隔较长。
例如:港股00011恒生银行6月3日发布公告,权益登记日为6月11日,红利资金发放日为7月4日,每股红利0.5美元,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21,可以选择以股票股利代替现金股利,以股代息价格是10美元。某投资者于6月11日持有200股恒生银行股票,其选择了100股红利权数以股票股利代替现金股利,则其可以收到(0.5×100)/10=5股恒生银行股票,和0.5×100×6.21=310.5元人民币红利资金。
Q港股通股票红股可卖首日为何会较香港市场晚一个港股通交易日?
A:
中国结算办理送股业务,根据香港结算派发红股到账时间,到账时点早于中国结算系统日终处理时点的,在收到红股当日进行业务处理,相应红股可于处理日下一港股通交易日上市交易;到账时点晚于中国结算系统日终处理时点的,在下一个港股通交易日进行业务处理,相应红股仍于处理日下一港股通交易日上市交易。因此,港股通投资者红股可卖首日一般均较香港市场晚一个港股通交易日。
Q科创板当天开通权限是否可以新股申购?
A:
只要有新股申购额度,科创板当天开通权限当天可进行新股申购。
Q科创板新股申购市值要求及申购数量?
A: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条件且持有市值达到 10000 元以上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
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新股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数量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 9999.95 万股,如超过则该申购无效。
投资者持有市值的计算,按照上交所有关规定执行。
Q科创板严重异常波动
A: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异常波动,本所公告严重异常波动期间的投资者分类交易统计等信息:
(一)连续10个交易日内3次出现第十二条规定的同向异常波动情形;
(二)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50%);
(三)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0%);
(四)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属于严重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科创板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的多种情形的,上交所一并予以公告。
严重异常波动指标自本所公告之日起重新计算。
Q科创板盘中异常波动
A: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盘中异常波动,本所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一)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
(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属于盘中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根据前条规定实施盘中临时停牌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单次盘中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
(二)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
(三)盘中临时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撮合。
Q科创板收盘定价申报行情如何显示?
A:
每个交易日 9:30 至 15:05,收盘定价申报不纳入即时行情;15:05 至 15:30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阶段的申报及成交纳入即时行情。
即时行情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收盘价、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当日累计成交数量、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当日累计成交金额以及买入或卖出的实时申报数量。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量、成交金额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结束后计入该股票当日总成交量、总成交金额。
Q科创板收盘定价申报时效
A:
科创板收盘定价申报当日有效。
Q科创板股票盘后固定价格成交原则?
A: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阶段,上交所以收盘价为成交价、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逐笔连续撮合。
若收盘价高于收盘定价买入申报指令的限价,则该笔买入申报无效;若收盘价低于收盘定价卖出申报指令的限价,则该笔卖出申报无效。
Q科创板股票收盘定价申报的申报数量?
A:
通过收盘定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 200 股,且不超过 100 万股。
卖出时,余额不足 200 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收盘定价申报当日有效。
Q什么是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A: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在收盘集合竞价结束后,本所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的交易方式。
每个交易日的 15:05 至 15:30 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当日 15:00 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股票不进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Q科创板股票盘后固定价格申报时间?
A:
收盘定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30。
开市期间停牌的,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停牌当日复牌的,已接受的申报参加当日该股票复牌后的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当日 15:00 仍处于停牌状态的,上交所交易主机后续不再接受收盘定价申报,当日已接受的收盘定价申报无效。
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的申报可以撤销。撤销指令经交易所交易主机确认方为有效。
Q科创板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股票涨跌幅限制?
A:
科创板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股票,涨跌幅比例为 20%,仍然按照科创板股票交易机制进行交易,但增设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数量不超过50万股的限制。
Q科创板连续竞价时的市价申报范围
A:
买卖科创板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的市价申报,申报内容应当包含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高买价(以下简称买入保护限价)或者最低卖价(以下简称卖出保护限价)。
本所交易系统处理前款规定的市价申报时,买入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为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保护限价,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为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保护限价。
Q科创板连续竞价时的限价申报范围?
A:
在不超过涨跌幅情况下(20%涨跌幅),买卖科创板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
(二)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前款所称买入(卖出)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最新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
开市期间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申报,不适用本条前两款规定。
Q科创板股票申报数量?
A:
通过限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 200 股,且不超过 10 万股;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 200 股,且不超过 5 万股。
卖出时,余额不足 200 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Q科创板股票涨跌幅?
A: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 20%。
科创板股票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比例)。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Q科创板市价申报类型?
A:
科创板股票市价申报类型:
(一)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二)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
(三)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最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
(四)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最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
(五)本所规定的其他方式。
本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
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
市价申报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
Q科创板股票有哪些交易方式?
A:
投资者通过以下方式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一)竞价交易;
(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三)大宗交易。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在收盘集合竞价结束后,本所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的交易方式。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具体事宜由上交所另行规定。
Q科创板交易使用什么账户?
A:
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使用沪市A股证券账户。
Q科创板开通资产包含哪些?
A:
科创板开通资产范围:
1.中国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内的下列资产可计入投资者资产:股票,包括A股、B股、优先股、通过港股通买入的港股和股转系统挂牌股票;公募基金份额;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股票期权合约,其中权利仓合约按照结算价计增资产,义务仓合约按照结算价计减资产;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资产。
2.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账户的下列资产可计入投资者资产:公募基金份额、私募基金份额、银行理财产品、贵金属资产等。
3.资金账户内的下列资产可计入投资者资产: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股票期权保证金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包括义务仓对应的保证金;本所认定的其他资金资产。
4.计算各类融资类业务相关资产时,应按照净资产计算,不包括融入的证券和资金。
注意:通过我司购买的金融产品、基金、财富1号、财富宝、多元宝、国债逆回购等都计算在资产范围内。
Q科创板如何开通?
A:
请您登录手机交易软件“财富乐赚”,选择“我的”—业务办理—选择“科创板开通”--立即办理--投资者教育--知识测评—签署适当性匹配意见确认书—手机验证—协议签署—申请开通。
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https://stock.hnchasing.com/main/khfw/czzy/detail/10494.html
自2020年8月31日起,信用账户也可通过掌厅开通科创板。
Q开通科创板需满足什么条件?
A:
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权限开通前 20 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2.参与证券交易 24 个月以上。个人投资者参与A股、B股和股转系统挂牌股票交易的,均可计入其参与证券交易的时间。相关交易经历自投资者本人一码通下任一证券账户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股转系统发生首次交易起算。具体可以向中登查询。
机构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Q股转大宗交易使用什么委托方式?
A:
投资者可以采用成交确认委托方式委托主办券商进行大宗交易。
成交确认委托指令应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成交约定号、对手方交易单元代码和对手方证券账户号码等内容。
Q股转大宗交易申报时间和成交时间?
A:
股转大宗交易申报时间:每个交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30。
股转大宗交易成交时间:每个交易日的15:00至15:30为大宗交易的成交确认时间。
Q股转大宗交易申报数量?
A:
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股票交易,可以进行大宗交易。
Q股转大宗交易成交价格有何规定?
A:
成交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1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较高者,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7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较低者。
无前收盘价的股票大宗交易成交价格应当在当日最高成交价与最低成交价之间。
Q新三板交易可通过哪些交易软件操作?
A:
我司交易软件财富乐赚、财富聚财APP、财富快车、财富聚财PC版均支持新三板交易。新三板交易操作指南可参考:https://stock.hnchasing.com/main/khfw/czzy/detail/12601.html
Q开通新三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A:
一、投资者参与创新层股票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法人机构;
(二)实缴出资总额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三)申请权限开通前 10 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 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不含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具有相关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二、投资者参与基础层股票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法人机构;
(二)实缴出资总额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三)申请权限开通前 10 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 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不含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具有先关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投资者参与挂牌同时定向发行的,应当符合本条前款规定。
自然人投资者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交易的,应当具有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具有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 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以及经行业协会 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 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
具有前款所称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的人员属于《证券法》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不得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交易。
关于自然人资产和交易经验的认定:
(一)自然人投资者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认定
可用于计算自然人投资者资产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包 括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开立 的证券账户、投资者在主办券商开立的账户、投资者交易结算 资金账户、股票期权保证金账户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认可的其他账户。其 中,中国结算开立的账户包括 A 股账户、B 股账户、封闭式基 金账户、开放式基金账户、衍生品合约账户及中国结算根据业 务需要设立的其他证券账户。
(二)可计入自然人投资者资产的资产认定
可计入自然人投资者资产的资产包括在中国结算开立的账户内的证券资产、在主办券商开立的账户内的资产、投资者资金账户内的资金,以及全国股转公司认可的其他资产。
1.中国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内,可计入自然人投资者资 产的资产包括:股票(包括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A 股、B 股、 优先股和通过港股通买入的港股)、存托凭证、公募基金份额、 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股票期权合约(其中 权利仓合约按照结算价计增资产,义务仓合约按照结算价计减资产)、回购类资产(包括债券质押式回购逆回购、质押式报价 回购)及全国股转公司认可的其他证券资产。
2. 在主办券商开立的账户内,可计入自然人投资者资产 的资产包括:公募基金份额、私募基金份额、银行理财产品、贵 金属资产、场外衍生品资产等。
3. 资金账户内,可计入自然人投资者资产的资产包括: 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股票期权保证金 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包括义务仓对应的保证金)、全国股转公司认可的其他资金资产。
4.计算自然人投资者各类融资类业务相关资产时,应按 照净资产计算,不包括融入的证券和资金。投资者应当遵守证 券账户实名制要求,不得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不得借用他人 的证券账户。
5. 核查投资者是否满足相关资产标准时,对于投资者在中国结算开立但托管在其他券商处的证券账户内的资产,可以使用中国结算出具的投资者证券持有情况电子凭证并通过中国 结算电子凭证校验平台进行确认。
(三)参与证券交易经验的认定
自然人投资者参与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A 股、B 股、存托凭证交易的,均可计入其参与证券交易的时间。相关交易经 历自自然人投资者本人一码通账户下任一证券账户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全国股转系统发 生首次交易起算。首次交易日期可通过主办券商向中国结算查询。
Q新三板如何开通?
A:
目前在我司用身份证开立账户的个人投资者,可网上开通新三板权限。
您可登录财富乐赚APP【我的】-【业务】或财富聚财APP【我的】-【业务办理】进入掌厅申请开通。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https://stock.hnchasing.com/main/khfw/czzy/detail/12579.html
Q新三板股票交易费用如何收取?
A: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佣金 | 最高不超过成交金额3‰,双边收取 |
印花税 | 成交金额的1‰征收,卖出收取买入不收 |
过户费 | 成交金额的0.025‰,双边收取 |
结算费 | 成交金额的0.1‰双边收取,暂免 |
经手费 | 成交金额的0.5‰双边收取 |
Q新三板交易方式有哪些?
A:
基础层、创新层股票可以采取做市交易方式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做市交易方式:做市商应在全国股转系统持续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并在其报价数量范围内按其报价履行与投资者的成交义务。做市交易方式下,投资者之间不能成交。全国股转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Q股转系统交易时间?
A:
全国股转系统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
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转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转系统休市。
做市和竞价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00。交易时间内因故停市,交易时间不作顺延。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全国股转公司可以调整交易时间。
Q新三板委托数量有何规定?
A:
投资者买卖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股票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大宗交易除外。
Q新三板集合竞价撮合成交时间?
A:
基础层集合竞价股票,交易主机于每个交易日的9:30、10:30、11:30、14:00、15:00,对接受的买卖申报进行集中撮合。(一个交易日5次撮合)
创新层集合竞价股票,交易主机自9:30起(含9:30)每10分钟对接受的买卖申报进行集中撮合。(一个交易日25次撮合)
Q新三板集合竞价股票涨跌幅限制?
A:
全国股转系统对集合竞价股票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跌幅限制比例为50%,涨幅限制比例为100%。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涨跌幅限制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限制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限制比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合竞价股票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1.无前收盘价股票的成交首日;
2.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股票恢复交易期间的成交首日;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Q新三板做市申报成交原则?
A:
全国股转系统对到价的限价申报即时与做市申报进行成交;如有2笔以上做市申报到价的,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成交。成交价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做市商更改报价使限价申报到价的,全国股转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将到价限价申报依次与该做市申报进行成交。成交价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到价是指限价申报买入价格等于或高于做市申报卖出价格,或限价申报卖出价格等于或低于做市申报买入价格。
限价申报之间、做市申报之间不能成交。
Q多元宝介绍
A:
财信证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 多元宝于2020年11月5日上线。
1.交易品种:
(1)固定期限品种(不含赎回权):1天
(2)固定期限品种(含赎回权):7天、14天、21天(新客理财专享)、28天、91天、182天、364天;
(3)灵活期限品种:一年内的任意整数天数。
2.交易时间:
交易日9:15-11:30;13:00-15:30;足额质押,券商信用作背书,风险较低
3.业务特点
(1)足额质押,券商信用作背书,风险较低
(2)起购门槛低,期限灵活:1000元起购,小额也能轻松理财。到期购回本息到期日可用,本息次一交易日可取;如急需资金,可进行提前购回,资金当日可用,下一交易日可取。
(3)交易免费,自动省心:所有交易品种暂不收取任何费用;支持到期自动续做,收益持续不间断。
(4)约定收益,每日更新:财信证券提供足额质押物,每日统一报出各期限品种的利率,客户接受报价融出资金,到期后客户可获得约定收益。
Q多元宝购买条件
A:
购买多元宝,要具有深圳股东账户和资金账户,并开通质押式报价回购权限。
质押式报价回购权限开通可参考:https://stock.hnchasing.com/main/khfw/czzy/detail/13309.html
Q如何购买多元宝?
A:
多元宝购买操作指南请参考:https://stock.hnchasing.com/main/khfw/czzy/detail/13310.html
Q如何退出多元宝?
A:
目前多元宝退出方式有以下三种:
1.到期购回:初始交易委托时选择不自动续做的,产品到期时本金和利息自动返还客户账户中,T日可用,T+1日可取。
2.提前购回:含赎回权的品种均可申请提前购回,可在回购到期日前进行购回交易。提前购回收益率一般为活期利率。
在任一交易日内,若任一固定期限回购品种的当日累计提前购回委托总金额超过前一交易日日终该品种未到期余额的30%,或在任一交易日内,若全部固定期限回购品种的当日累计提前购回委托总金额超过前一交易日日终全部固定期限品种未到期余额的20%,公司有权拒绝客户的提前购回委托申请。
3.不再续做:自动续做期间,客户可于到期日前的任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发出不再续做委托指令,终止自动续做功能。
对于一笔回购交易,客户只可以发出全部取消续做指令,不可以发出部分取消续做指令。
具体操作请参考:https://stock.hnchasing.com/main/khfw/czzy/detail/13310.html
Q财富1号如何购买?
A:
财富1号购买方式如下:
1.财富乐赚APP:理财商城-定期理财-选择“财富1号”,立即购买。
2.财富聚财APP:财富-金融商城-定期理财-选择“财富1号”,立即购买。
3.官网:点击商城(登录)-定期理财-选择“财富1号”,立即购买。
交易软件下载路径:https://stock.hnchasing.com/main/include/software.html
Q财富1号如何赎回?
A:
财富1号赎回方式如下:
1.财富乐赚APP:理财商城-我的资产-选择“财富1号”,点击“卖出”。
2.财富聚财APP:财富-金融商城-我的资产-选择“财富1号”,点击“卖出”。
3.官网:点击商城(登录)-我的账户-我的持仓-选择“财富1号”,点击“卖出”。
交易软件下载路径:https://stock.hnchasing.com/main/include/software.html
Q财富1号开放时间是什么时候?
A:
财富1号每月19日开放,若遇节假日则顺延。如:2月19日为周日,则顺延至20日申购。具体开放时间请及时关注。
Q财富1号分红什么时候到账?
A:
财富1号分红T+3日到账。
Q财富1号开放日过后持仓金额为什么会减少?
A:
财富1号为资管产品,会有净值波动,若有盈利,开放当日会进行分红,产品的净值回到1,所以您看到的持仓显示金额会减少;T+3日,分红资金将到账,请您于开放日3个交易日后查询分红到账情况。
Q多元宝能否撤单?
A:
多元宝不能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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