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2025年1月到期的股票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行权日、到期日为2025年1月22日,届时期权合约将到期并行权。交收日为行权日后一交易日。请您密切关注上述合约及组合的交易及行权事项,特别注意:
一、行权日当天,参与行权的认购期权权利方需准备足额的资金,参与行权的认沽期权权利方需准备足额的合约标的。
权利方可对所持有的相同合约标的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合并申报行权。
二、被指派行权的义务方需根据到期日终指派行权结果,在行权交收日收市前准备好足额标的证券或资金,避免出现交割违约。
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转到证券账户的合约标的不能用于当天期权的行权交收。
三、通过行权方式获得的标的证券,在行权交收日下一交易日起可以卖出。
四、中国结算将于到期日前第二个交易日(1月20日)日终自动解除认购牛市价差策略、认购熊市价差策略、认沽牛市价差策略和认沽熊市价差策略。
我司将于1月17日日终提前对价差组合按解除后标准收取维持保证金,并据此进行风险管理,并于1月20日日间对解除后保证金不足的账户进行强制解除及强行平仓,请持有当月到期价差组合的投资者注意组合策略解除时保证金增加的风险,提前做好资金安排。
五、中国结算将于到期日(1月22日)日终自动解除跨式空头策略、宽跨式空头策略,请持有当月到期跨式、宽跨式组合的投资者注意到期日收盘后被行权指派风险,提前做好行权交收准备。
请持有当月到期期权合约的投资者关注上述事项,及时做好相关交易或行权准备。
特此公告。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