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调整股票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等公告要求,自2023年8月28日起降低证券交易经手费,相关交易费率调整情况如下: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交易、B股交易、存托凭证交易经手费标准由原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双向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00341%双向收取;大宗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仍执行下浮30%优惠,即按成交金额的0.002387%双向收取。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B股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由按成交金额的0.0487‰双边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0341‰双边收取。A股、B股大宗交易按照本次下调后的标准费率分别下浮30%、50%收取。
三、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交易经手费标准由按成交金额的0.25‰双边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125‰双边收取,可转换公司债券按普通股经手费标准减半收取。
截止 2023年8月28日已在我司开立资金账户的存量投资者,将在原交易佣金费率的基础上,按照交易所公告对应交易品种同比例下调佣金费率。
特此公告。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