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分类标准及适当性匹配规则披露

时间:2020-02-18 11:17:06

投资者分类标准及适当性匹配规则披露

                                                                                                                                                              更新时间:2021年12月31日

一、 投资者分类

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将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具体划分如下:

投资者类型

要素

A类专业投资者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B类专业投资者

法人或
其他组织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自然人

金融类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专业投资者A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C类专业投资者

法人或
其他组织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具有1年及以上从事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通过投资知识测试,测评得分不低于80

自然人

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

具有1年及以上从事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

通过投资知识测试,测评得分不低于80

普通投资者

专业投资者之外的投资者

二、风险承受能力等级

根据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从低到高,分为保守型(C1)、谨慎型(C2)、稳健型(C3)、积极型(C4)和激进型(C5),具体为:

保守型(C1

不愿意接受任何投资损失,甚至极小的资产波动,高度关注本金安全,属于风险厌恶型投资者,首要投资目标是资产保值,并在此基础上尽可能使资产一定程度增值,不愿意承受本金损失和波动。这类投资者需要为达到上述目标回报率可能很低,以换取本金免于受损和较高的流动性。

若投资者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风险容忍度或者不能承受任何损失”,或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自然人,则被评为保守型(C1)(最低类别)。

谨慎型(C2

只能接受短暂的投资损失,关注本金安全,首要投资目标是资产一定程度增值,为了获取一定的收益能承受少许本金损失和波动。

稳健型(C3

愿意承担一定程度的风险,主要强调投资风险和资产增值之间的平衡,主要投资目标是资产增值,为了获得一定收益可以承受投资产品价格的波动,甚至可以承受一段时间内投资产品价格的下跌,可以承受一定程度的资产波动风险和本金亏损风险。

积极型(C4

为获取高回报的投资收益能够承受投资产品价格的显著波动,主要投资目标是实现资产增值,为实现投资目标往往愿意承担相当程度的风险,可以承受资产的波动和本金亏损的风险。

激进型(C5

为获得高回报的投资收益能够承受投资产品价格的剧烈波动,也可以承担这种波动带来的结果,投资目标主要是取得超额收益,为实现投资目标愿意冒比较大的投资风险,此类投资者能够承担相当大的投资风险和本金亏损风险。

三、适当性匹配规则

(一)专业投资者
专业投资者可适配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二)普通投资者
1、风险等级匹配原则:

投资者风险等级

适配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

保守型(C1

低风险(R1

谨慎型(C2

低风险(R1)、中低风险(R2

稳健型(C3

低风险(R1)、中低风险(R2)、中风险(R3

积极型(C4

低风险(R1)、中低风险(R2)、中风险(R3)、中高风险(R4

激进型(C5

低风险(R1)、中低风险(R2)、中风险(R3)、中高风险(R4)、高风险(R5

2、投资期限匹配原则:

投资者投资期限

适配产品或服务投资期限

0-1

0-1年,无特别要求

1-5

0-1年、1-5年、无特别要求

无特别要求

0-1年、1-5年、无特别要求

3、投资品种匹配原则:按照投资品种一致性原则,投资者倾向的投资品种种类需和产品隶属的投资品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