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风险揭示书

时间:2020-11-04 17:53:34


尊敬的客户

为了使您充分了解深圳证券交易所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以下简称“报价回购”)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定,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 报价回购交易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参与适当性风险:办理报价回购业务前,应对自身参与的适当性、合法性进行审慎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您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客户),慎重决定是否参与报价回购交易,确保参与主体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避免因不当参与而产生损失。同时,考虑到深交所报价回购业务属于低风险的场内交易品种,首次开通交易权限时,会对您的适当性相关信息进行评估,给予评估意见

、资质风险:在参与报价回购交易前,应了解证券是否具有开通深交所报价回购业务的资质。

三、业务风险:报价回购交易具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1、市场风险

报价回购交易的报价由财信证券公布,您的初始委托申报成功即视为同意并接受该报价。若市场发生变化,已达成的交易的报价不会进行相应调整,您可能面临无法获取更高收益的风险。

2、信用风险

您须关注报价回购交易中可能面临的质押券及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以及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或资金划付失败,因质押物价值波动、折算率调整、质押券到期、质押券被司法冻结或扣划等导致质押物不能足额担保所有报价回购债务,以及财信证券被暂停或终止报价回购权限、进入风险处置或破产程序等情形,可能使得财信证券无法按照《客户协议》约定履行所有购回义务。

3、流动性风险

1)资金划付失败的风险:报价回购交易中,可能出现因资金不足、系统故障等导致 T+1 日(本文所提及的 T 日、T±n 日均为交易日)资金划付失败,需要将相应资金划付延迟至 T+2 日所带来的风险。如果 T+2 日仍无法完成资金划付,则属于违约,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资金购回限制的风险:报价回购发生巨额提前购回时,财证券有权根据《客户协议》的约定拒绝提前购回申请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使用安排和流动性。

4、操作风险

1由于回购双方未按规定和约定进行申报交易和结算申报,交易要素填报错误、资金划付、通知与送达异常等操作风险,导致交易不能按期达成。

2)您应关注账户卡、身份证件和交易密码等资料的安全,任何通过账号和密码进行的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回购委托、到期续做设置或其他指令)均视为您本人的行为,都是基于您本人的真实意愿做出的行为。如您将证券账户、身份证件、交易密码等出借给他人使用,或因您自身原因导致上述资料泄漏,由此带来的风险和法律后果由您本人承担。

3)您应及时关注网站客户终端交易系统等平台的通知公告和信息推送,及时了解深 交所报价回购业务相关的信息披露,如因您不能及时查看相关的通知信息或者本人在财信证券所留存的联系方式有误、失效而导致无法获知信息,由此产生的风险和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4)您应在充分了解业务实质和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相关的业务委托。如因您本人未完全了解或者对业务理解有误而产生的风险及损失由您本人承担。

5、质押券风险

1)质权效力风险:报价回购交易全部质押物设定的质权由财信证券所有报价回购未到期以及购回交易未完成交收的客户共同享有。您所享有的质权不对应具体质押物品种, 您不得单独就质押物主张行使质权。当财信证券违约时,全体质权人可以共同行使质权。质押物处置所得由客户按债权比例公平受偿。  

2)质押券处置风险:报价回购交易权限终止后,根据《客户协议》的约定,将首先由财信证券根据《客户协议》的约定对质押券进行处置,并由其将处置所得与担保资金之和按债权比例优先向客户公平清偿。仅当财信证券怠于、不当或无法处置时,将由财信证券依据《客户协议》约定委托相关机构对质押券进行处置。

3)质押物选择的风险:报价回购质押物包括债券、现金和基金专户份额等其他质物。您应关注《客户协议》中对质押物选择与担保价值计算依据的约定,由此带来的损失或风险由您自行承担。

四、利益冲突风险:在报价回购交易中,证券既是投资者的交易对手方,同时又接受投资者委托代为办理有关交易、登记结算等事宜,存在由此带来的利益冲突风险。

五、技术风险:在报价回购交易过程中,可能因为财信证券、交易所或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技术系统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客户的利益受到影响。

六、政策风险:报价回购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开展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也可能由于报价回购违反国家新制定或通过的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报价回购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您应当关注因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给您带来的风险。

七、不可抗力风险:在报价回购交易的存续期间,如果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可能带来的风险

八、法律风险:因报价回购业务产生的任何争议、纠纷,由财信证券双方协商或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方式解决。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报价回购交易的所有风险。客户在参与报价回购交易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业务规则及协议条款,对报价回购交易所特有的业务规则必须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报价回购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本风险揭示书可以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等电子方式签署。以电子方式签署本揭示书的,均视为您本人亲自办理和签署的行为,与在纸质文件上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无需另行签署纸质合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您承担。

本人/机构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愿意承担报价回购交易的风险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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